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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通知〔2021〕第8号
关于做好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年度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处室,各系部: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对高等学校质量工程项目进行年度检查验收的通知》(皖教秘高〔2021〕28号)要求,现对我校承担的省级质量工程项目进行年度检查验收工作。现就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14年以来立项且未结题的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和省级振兴计划部分项目,分为课程建设类和非课程建设类两个模块。其中课程建设类项目包括大规模在线开放课程示范项目(MOOC)、精品资源共享课程、精品视频公开课、精品开放课程、智慧课堂(试点)、精品线下开放课程、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等,均委托中国科大数字图书馆专门组织检查验收。具体项目信息详见附件1。
二、检查内容
本次检查分阶段性检查和结题验收两类。对所有到期项目实施结题验收,未到期项目开展阶段检查。检查验收内容主要包括如下方面:
1.围绕建设目标,项目执行情况及采取的主要措施。
2.项目建设进展,建设过程中开展的主要活动和创新特色做法。
3.项目建设取得的标志性成果、经验、成效及示范带动作用。
4.项目建设存在的问题、原因、对策与建议。
5.项目经费的落实、配套与使用情况。
三、检查方式
此次检查采取高校自查和教育厅重点审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原则上由省教育厅委托各高校负责按照要求组织检查验收,其中重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和部分集体项目,由省教育厅在高校自查的基础上再次组织审查。
各项目负责人提交项目进展报告或结题报告,专家组现场考察项目标志性成果(阶段性成果)、示范效果及其对学校办学定位和特色的支撑情况。相关材料报省教育厅,经审核整理后集中在安徽高教网上发布。
四、时间要求
2021年3月31日,各系收集整理结题报告、进展报告、标志性成果等材料,撰写本系项目整体执行情况报告,并于4月2日将全部材料报送至教务处208室。
2021年4月8日—15日,学校专家组审核项目检查和验收材料。
2021年4月16日—20日,学校整理相关材料,完成所有材料的校园网公开展示,登录“安徽省高等学校质量工程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上传电子材料。同时报送学校公文和汇总表。
五、其他要求
1.教学名师、教坛新秀和教学成果奖须按要求准备成果展示类材料。
2.其他电子材料提交规范:
1)各系项目整体执行情况报告,电子文档命名规则:XX系项目整体执行情况报告.docx;
2)正在进行的各项目进展报告,电子文档命名规则:项目编号_姓名_XX项目_进展报告.docx;
3)已到期的各项目结题报告及用于公开展示的成果。用于公开展示的成果(电子版控制在30页以内)。电子文档命名规则:项目编号_姓名_XX项目_结题报告.docx;
4)申请延期的各项目报告及阶段性成果。电子文档命名规则:项目编号_姓名_XX项目_延期报告.docx。
年度检查验收报送材料除准备电子版外,结题验收项目还需提供结题报告纸质版一式两份,成果一套;阶段检查项目需提供进展报告一式一份。
3.各项目负责人需根据项目进展情况认真填写项目进展或结题报告书,真实反映项目研究成果。所有项目检查验收应以任务书作为项目执行、过程检查和验收的依据。报告中的数据务求准确无误,典型事例务必真实具体,文字材料尽量言简意赅。
4.本次检查和验收的结果将作为今后项目申报和评审的重要依据。项目不按期结题或不按任务书规定时序进行,学校将约谈项目负责人并提出整改方案。
5.项目负责人务必按照经费管理办法合理使用经费,特别是集体项目的经费使用要真正用于专业建设、师资培训、课程改革、人才培养等,务求实效。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教务处
2021年3月18日
附件1:省级质量工程年度检查验收项目一览表(2020年12月)
附件2:各类项目检查验收模板
教务通知(2021)第 8 号:关于做好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年度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rar